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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000014349/2019-04241
- 主題分類:其他
- 發布機構:市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2019-06-26
- 名 稱: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
- 文 號:邢政辦發〔2019〕1號
- 主 題 詞: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
邢政辦發〔2019〕1號【字號:大 中 小】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大曹莊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9〕6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冀政辦發〔2019〕1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應國務院取消的25項行政許可事項,我市銜接取消4項;對應國務院下放管理層級的6項行政許可事項,我市承接2項。為確保取消和下放事項全部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銜接工作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許可目錄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及時做好取消和下放銜接工作。對于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立即停止審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組以新的名義、條目變相審批。對于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承接落實,及時編制辦事指南和審批流程圖,保證審批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扎實做好后續相關工作。本《通知》印發的同時,在市
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防止出現監管缺位。銜接落實工作要抓緊完成,同時相應調整本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并向社會公布。
三、加強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銜接落實工作,確保把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要求落實到位。對不認真執行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銜接落實不到位、不及時,應取消未取消、應下放未下放的,對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附件:1.邢臺市銜接國務院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4項)
2.邢臺市承接國務院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2項)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