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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000014349/2020-00024
  • 主題分類:衛生;醫藥管理;兒童
  • 發布機構:市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2020-04-22
  • 名       稱: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文       號:邢政辦發〔2020〕3號
  • 主  題  詞: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邢政辦發〔2020〕3號【字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2日

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

  為改革完善全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督管理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冀政辦發〔2019〕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改各項決策部署,堅持政府主導、綜合協調,堅持依法監管、屬地化全行業管理,堅持社會共治、公開公正,堅持改革創新、提升效能。通過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機制,提高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整合執法監督力量,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范、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有效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

  二、重點任務

  (一)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健全完善醫療衛生行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按照誰主管、誰監管,明確部門職責,建立監管協調機制。在不單設實體性辦事機構、不增加編制、不新設行政審批職能的前提下,依托現有資源,建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醫療衛生行業監管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統籌綜合監管的協調、指導和醫療衛生服務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強化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均由所在地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實行統一監管。落實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執業和內部管理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醫療衛生行業組織自律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醫療衛生行業監督。完善輿情監測和處置機制,發揮媒體監督作用。加強醫療健康服務投訴舉報平臺建設,加大對舉報違法行為的獎勵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完善綜合監管措施,加強全過程監管。

  1.優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進一步優化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技術和藥品器械等服務要素的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依托邢臺市行政審批局網站,推進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優化規范審批條件、程序和時限。推行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資質證書“多證合一”,實行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注冊。(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配合,分工負責為各部門按職責分別牽頭,下同)

  2.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中心的建設和管理。協同行業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第三方專業機構規范開展醫療服務質量評價,定期發布醫療服務與安全報告。加強醫療機構內部質量和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核心制度要求。堅持信息化監測和現場檢查相結合,建立醫療機構重點部門、專業、崗位、環節和高風險人員的監控機制,確保醫療質量。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的評審評價實行同等標準,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3.加強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監管。強化藥品質量監管,重點加強對通過一致性評價并納入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中選藥品的監管。規范藥品遴選、采購、處方審核、處方調劑、臨床應用和評價,強化藥事管理和藥事服務。實施臨床路徑管理和臨床藥師制度、處方點評制度。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機制,加強輔助用藥、血液制品、注射劑、植入類醫療器械和高值醫用耗材等動態監控,對發現超常使用的藥品耗材,組織開展合理性評價,對不合理使用情況進行約談或處罰。對大型醫用設備檢查陽性率等指標進行監測,開展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監督和評估,及時發現并依法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使用行為。(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4.加強公立醫院財務監管和審計監督。推進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加強成本監測和控制,規范支出和結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報告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強化監督和考核。落實三級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加強經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完善補償機制。加大對公立醫院人員支出、藥品和耗材支出、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支出、長期負債、資金結余使用、對外投資以及資產核銷的監管力度。審計機關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審計局、市醫療保障局配合)

  5.加強醫療機構分類監管。嚴格執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資金結余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納入年檢和年報的主要內容,規范資金用途,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規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醫療機構的繼續發展,不得違反經營目的,不得將收支結余用于分紅或變相分紅。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開服務項目、服務價格等信息。對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依法依規嚴懲。(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負責)

  6.加強醫保資金使用監管。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全面推開醫療保障智能監控,完善醫療保障與衛生健康信息系統對接機制,實現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對騙取套取醫保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保障人民群眾權益和醫保基金安全。(市醫療保障局、邢臺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衛生健康委配合)

  7.加強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按照省衛生健康委統一制定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體系,2020年起,對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全部進行績效考核。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公立醫院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立項、財政投入、經費核撥、績效工資總量核定、醫保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作為選拔任用公立醫院黨組織書記、院長和領導班子成員的重要參考,同時與醫院評審評價、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以及各項評先評優工作緊密結合。(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配合)

  8.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強化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管,加強對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的監管。將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內容。嚴格執行“九不準”等相關制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和違反醫德醫風的執業行為,將處罰結果記入信用檔案。(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9.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強化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的績效考核和監管,進一步健全公開公平的績效評價方式和科學量化的績效評價辦法,重點監管服務質量、服務行為、資金使用效益、滿足群眾健康需求情況,實現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服務項目“兩個全覆蓋”,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資金分配掛鉤的獎罰機制。推廣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支付方式改革,根據服務數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核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完成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等任務的指導和考核。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對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評估、預警作用,加強對傳染病、慢性病、嚴重精神障礙、食源性疾病等的監測和數據分析,不斷織密監測網絡。(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0.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聯防聯控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加強對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宣傳的管理,嚴肅查處假冒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宣講醫療和健康養生知識、推銷藥品、推薦醫療機構等非法行為。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嚴厲打擊騙取套取公共衛生資金行為。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完善醫療糾紛預防和調處機制,推動平安醫院創建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配合)

  11.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健康相關產業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制,明確監管責任,提高監測能力。根據國家出臺的健康產業發展行動綱要和省有關要求,做好我市健康產業體系核算工作。積極探索新型健康服務監管辦法,加強對醫療衛生與養老、旅游、互聯網、健身休閑、食品等領域融合產生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完善對相關新技術的審慎監管機制。通過規范試點、開展評估、公開信息、完善投訴和維權機制等多種方式,加強行業指導,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康復輔助器具等相關產業的監管,提升相關支撐產業研發制造水平。(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稅務局、市體育局、市醫療保障局、邢臺銀保監分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三)健全綜合監管機制,提升監管水平和效能。

  1.落實行政執法監督制約機制。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以及行政裁量權基準等制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完善案例評查、案例示范機制,提高案件查辦水平,落實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探索容錯糾錯和免責機制。推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檢察院負責)

  2.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制度。建立抽查事項清單,健全抽查對象、檢查人員名錄庫,完善抽查細則。通過使用移動執法終端開展隨機抽查,嚴格執行檢查項目全面覆蓋,檢查過程全程記錄。加密對投訴舉報多、安全隱患大、有失信行為和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醫療衛生機構抽查頻次,加大查處力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全部立案、堅決查處,并依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落實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建設醫療衛生機構信用信息記錄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統一歸集醫療衛生行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紅黑名單等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公示。完善相關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目錄,明確信息公開主體、公開事項和時限要求,定期公開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資質、人員信息、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以及相關許可、檢查、考核評估、不良執業行為和行政處罰等相關信息。落實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建立醫療衛生行業紅黑名單制度,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記錄、公示和預警。按照國家信用聯合獎懲備忘錄要求,對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邢臺)歸集的紅黑名單實施聯合獎懲,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審批局、人行邢臺市中心支行、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法院、市檢察院負責)

  4.落實網格化管理。開展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試點,逐步推廣網格化監管模式,合理配置監管協管力量,推動“一格三員”(網格、管理員、協管員、督導員)規范化監管,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聯動、協調處理、考核評價等制度。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巡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處罰后復查等,建立健全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監管方式。(市衛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負責)

  5.落實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建立健全綜合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議管理、重點專科設置、財政投入、評先評優等的掛鉤機制,以及從業人員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結果與職稱聘任、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績效分配等的掛鉤機制。(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負責)

  6.落實風險預警和評估。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整合抽查抽檢、定點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提高發現問題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完善醫療質量控制與改進工作機制,對醫療質量和安全實施動態監測和超常預警。逐步對醫療衛生風險實行分級管控,形成統一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和費用風險監測評估網絡。(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7.落實權威有效督察機制。建立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每年對縣(市、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相關政策情況、突出問題及處理情況、綜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縣(市、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的領導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督察,可下沉至部分縣(市、區)有關部門。每兩年對各縣(市、區)督察一遍。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和負有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不定期開展專項督察。督察結果作為對相關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和地區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重大問題報市委、市政府,涉及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四)加強綜合監管保障,確保監管長效有力。

  1.健全監管標準。完善醫療衛生執業資格、資源配置、服務質量、醫療衛生機構經濟運行等全流程技術標準,開展標準體系宣傳貫徹和實施,推進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監督工作。組織實施“互聯網+醫療健康”等醫療衛生服務新技術、新設備、新業態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加強對其規范管理和監督。(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2.提升信息化水平。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健全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加快實現各相關部門、各層級和醫療衛生行業內部各領域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和統一應用,實現動態監管。擴大在線監測應用范圍,推進手持移動執法終端和執法記錄儀應用。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和監管部門網絡安全責任,保障信息安全。(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負責)

  3.加強衛生健康執法隊伍建設。整合充實執法隊伍力量,加強衛生健康執法監督機構的資源配置及規范化建設,完善依法履職所需的業務用房、設備購置以及執法經費等保障政策,逐步實行衛生健康執法人員職位分級管理制度。打造公正廉潔、執法為民、敢于擔當的執法監督體系。(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考核問責。將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綜合監管工作履職情況與其綜合目標管理考核情況相掛鉤,切實提高監管效能。嚴肅查處各級監管人員失職瀆職行為,依照規定對國家公職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問題多、社會反映強烈、監管效果不明顯的地方、部門和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加大對典型案例的通報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三、進度安排

  (一)啟動階段(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加快推動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機制。

  (二)實施階段(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整合執法力量,加強政策培訓,聯合開展檢查、執法、督察和懲戒,提升執法效能和治理能力。

  (三)提升階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底)。各地各有關部門針對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運行實際,結合新形勢、新要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監管舉措,健全監管機制,提升全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水平。

  2020年以后,逐步推動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運行常態化、規范化。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相關措施,統一部署、協同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是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主要負責部門,相關部門依法承擔相應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厘清責任,細化分工,加強溝通銜接,統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落實落地。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同承擔主要責任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共同承擔相應責任。

  (三)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微信等宣傳手段,大力宣傳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重要作用,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凝聚社會共識,共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辦發〔2019〕2號),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促進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家庭等相關政策的配套銜接。堅持“試點先行、穩步推進,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持續完善、不斷提升”的工作原則,逐步建立完善政策標準體系,充分調動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照護服務,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積極構筑“政府推動、社會參與;家庭為主、托育補充;安全健康、科學規范”的服務供給體系,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廣大家庭和諧幸福、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一年試點先行,三年全面鋪開,五年鞏固提升”總體安排,分階段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發展。2020年底前,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發展的政策標準體系初步形成。各縣(市、區)探索建設不同層次、不同組織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全市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2022年底前,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發展的政策標準、服務供給體系基本完善。支持指導家庭科學照護嬰幼兒的政策機制基本完備、社區照護基礎設施初步建成。各縣(市、區)都建有形式多樣、規模適度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2025年底前,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發展的政策標準、服務供給體系進一步完善。家庭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明顯增加。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

  1.落實休假政策,保障工作權利。貫徹執行《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河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產假、終止妊娠節育假、護理假政策。用人單位應采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為職工保留工作崗位或設置育嬰室、哺乳室等積極措施,滿足職工照護嬰幼兒的合理需求。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落實就業扶持政策,積極拓寬就業渠道支持嬰幼兒父母就業,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多種形式靈活就業。(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市總工會)

  2.做好公衛服務,提供照護便利。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婦幼保健工作,完善婦幼健康保障體系,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實施優生健康檢查、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等防治措施。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關注嬰幼兒重點人群,開展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生長發育、預防接種、安全防護、疾病防控等服務。貫徹落實原省衛生計生委等九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冀衛發〔2017〕18號),在交通樞紐、商業中心、旅游景點、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公共場所普遍建立母嬰室,為嬰幼兒照護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

  3.開展宣傳指導,加強保育服務。利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發揮衛生健康及相關部門現有信息化平臺、手機客戶端等作用,廣泛開展嬰幼兒發展和教育理念、嬰幼兒生理和心理發展特點、喂養護理及常見病防治等方面知識的宣教普及工作,進一步提升家庭科學育兒水平。依托各級各類婦幼保健服務、醫療衛生、嬰幼兒照護服務等機構,以及兒保專家、兒保教師、社區醫生等人員,通過母嬰課堂、早教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入戶服務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嬰幼兒健康、家庭撫養和早期發展的科學指導。(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婦聯、市總工會、團市委)

  (二)推動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立。

  1.強化功能共享,利用公共資源。積極挖掘社區資源,綜合利用社區服務中心(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日間照料中心、兒童之家、婦女兒童活動中心以及幼兒園、小學等公共服務資源,拓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實現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公共服務資源的功能銜接和共建共享,發揮綜合效益。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社區,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托社區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機融入社區服務體系中。(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婦聯、市計生協)

  2.突出特定區域,實施項目推動。推動農村和貧困地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積極爭取和推廣嬰幼兒早期發展項目。依托親子課堂、孕媽媽課堂、孕婦學校、教育服務網絡,積極開展兒童生長發育營養健康、心理保健等多方面全周期的早期發展服務,提升農村和貧困地區兒童健康水平。(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3.加大組織力度,開展志愿服務。通過組織有意愿的育嬰師和退休老干部、老黨員以及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有經驗的退休人員,組建嬰幼兒照護志愿者服務隊伍。委托符合條件的托幼機構承接公益性嬰幼兒照護服務。通過村居社區平臺,與有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或困難的家庭,就近建立幫帶照護關系,提供公益性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團市委、市計生協)

  (三)促進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1.加大支持力度,發展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鼓勵基層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免費提供場地、減免場地租金、分擔人工成本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等青年勞動力密集的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舉辦的形式,在工作場所或就近為職工提供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總工會)

  2.利用資源優勢,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發揮托幼一體化管理體制優勢和資源聚集優勢,有條件的幼兒園應積極利用現有資源開設托班,對3歲以下嬰幼兒開展照護服務,招收2至3歲的幼兒。對新開設的幼兒園鼓勵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適當比例的幼兒托班,并落實托班建設要求,滿足舉辦托班的用房需求。鼓勵公辦和民辦幼兒園通過改建、擴建等方式增加托班資源供給。(責任單位:市教育局等部門)

  3.探索完善政策,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服務機構。各級政府應積極探索制定土地供應、財政支持、人才培養等多方面政策,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形式,推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發展。鼓勵支持獲得相關資質和符合專業標準的法人、自然人,依法興辦符合規范和標準,專業性、多層次、多品類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稅務局)

  4.滿足實際需求,提供多樣化服務。引導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根據嬰幼兒家庭實際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多層次嬰幼兒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四)規范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和機構管理。

  1.加強統籌規劃,做好分類建設。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標準、規范,將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場地建設布局納入相關規劃;在新建居住區時,按照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的要求,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完成;支持村居新建或利用閑置公共服務資源改擴建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在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以及老舊居住小區改造過程中,鼓勵各級政府積極落實相關政策,通過政府補貼、行業引導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做好公共活動區域的設施和部位改造,為嬰幼兒照護創造安全、適宜的公共環境;城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幼兒的照護服務需求。(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總工會)

  2.規范登記備案,嚴格監督管理。舉辦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必須符合相關設置標準、管理規范。屬非營利性的,在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審批或者機構編制、民政部門注冊登記;屬營利性的,在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審批或者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登記機關應及時將登記信息推送至同級衛生健康部門。經核準登記后,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應當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備案。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備案登記、信息公示、質量評估、安全管理等制度。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實施對機構服務全過程、全方位、無死角監管。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聯動的日常安全巡查、違法查處、誠信評價等綜合監管機制,定期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服務質量、安全保障等進行考核評估。(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3.加強衛生保健,夯實安全責任。各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咨詢服務、監督檢查,督促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落實好對嬰幼兒健康的主體責任。每年組織一次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衛生保健培訓和健康體檢,定期組織對服務機構的衛生保健檢查,預防控制傳染病,降低常見病發病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承擔嬰幼兒安全主體責任。完善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消防等設施、器材和安保人員,建立日常檢查制度。依法逐步實行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對虐童等行為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嚴厲打擊涉及嬰幼兒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嬰幼兒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備開發與嬰幼兒照護相關的產品,須經過嚴格的安全評估和風險監測,切實保障嬰幼兒安全。(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保障。落實國家對社區家庭服務業的稅費優惠政策,按規定對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承受或提供房產、土地用于托育服務的,對符合政策規定予以減免的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動產登記費等相關收費,進行減免。各級政府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梳理影響社會力量進入的堵點和難點,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對社會力量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

  (二)加強用地保障。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并優先予以保障,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要適當向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傾斜。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閑置土地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對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用地,符合《規劃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加強人才保障。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根據社會需求開設嬰幼兒照護相關專業,加快課程建設,培養嬰幼兒照護專業人才。依托師范類、幼教類或護理類院校開展嬰幼兒保育專業培訓。加強對保教師、育嬰師、營養師、家政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評估,規范職業培訓市場。建立專家隊伍,提供政策咨詢、標準制訂、質量評估等智力支持。建立培訓基地,加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安全教育、職業技能培訓。(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

  (四)加強信息保障。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結合嬰幼兒照護服務實際,應用嬰幼兒照護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在機構登記備案、執業綜合監管、信息統計監測、人員隊伍建設、服務全過程監督等方面實現信息化管理。(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行政審批局)

  五、實施步驟

  (一)開展調研,積極部署。市衛生健康委作為牽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調研,摸準摸清全市嬰幼兒人口分布、家庭環境、照護需求和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現狀等基本情況。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用性、操作性強的政策措施,明確任務目標,做好工作部署。

  (二)試點探索,逐步推廣。2020年底前,各縣(市、區)要圍繞以下內容,大力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點創建活動。

  1.開展品牌連鎖服務機構建設試點。各縣(市、區)要引進先進理念和模式,打造1個建設標準化、管理一體化、運營規范化、服務優質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2.開展社區公辦民營或民辦公助機構建設試點。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出臺支持政策,建成1個公辦民營或民辦公助模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3.開展幼兒園設立托班試點。各縣(市、區)要選擇1所普惠幼兒園實行開設托班試點,招收2-3歲的幼兒。

  4.開展單位福利性服務機構建設試點。各縣(市、區)要選擇1家醫院或1所學校或1個青年職工集中的企業在單位設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三)總結經驗,全面鋪開。在試點基礎上,總結經驗,完善政策,全面鋪開,不斷增加照護服務供給,降低家庭照護成本,3歲以下嬰幼兒入托率明顯提升。

  六、組織推動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和目標責任考核,統籌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措施,完善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規范發展的政策規定,構建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健康發展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

  (二)強化部門協同。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展改革、教育、公安、行政審批、民政、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各部門要厘清職責任務,細化政策措施,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生協會等群團組織和行業協會作用,加強社會監督,強化行業自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大力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健康發展。

  (三)強化評估督導。按照屬地管理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資格準入、安全監管、規范發展的主要責任,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督導評估機制,強化評估結果運用,對工作實績突出的,給予適當獎勵;對工作不力或進展緩慢的,予以通報約談;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輿論監督力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真正落地。

  附件: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部門職責分工

  文件解讀: 《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的解讀

        《邢臺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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