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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000014349/2020-00055
  • 主題分類:其他
  • 發布機構:市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2020-11-07
  • 名       稱: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
  • 文       號:邢政辦發〔2020〕5號
  • 主  題  詞: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

邢政辦發〔2020〕5號【字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邢東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冀政辦發〔2020〕7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應國務院取消的29項行政許可事項,我市銜接取消6項;對應國務院下放管理層級的4項行政許可事項,我市承接1項。為確保取消和下放事項全部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銜接工作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對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要立即停止審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組以新的名義、條目變相審批;對于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做好承接落實,保證審批工作的無縫銜接。銜接落實工作要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5日內完成。取消下放涉及調整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按照規定程序及時修訂或廢止。
  二、優化事項審批流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清單管理制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冀政辦字〔2020〕154號)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河北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及時調整行業系統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同步調整本部門權責清單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加強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銜接落實工作,確保把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要求落實到位。對不認真執行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銜接落實不到位、不及時,應取消未取消、應下放未下放的,對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附件:1.邢臺市銜接國務院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6項)
     2.邢臺市承接國務院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1項)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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