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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000014349/2021-00011
  • 主題分類:財政
  • 發布機構:市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2021-02-08
  • 名       稱: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邢臺市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文       號:邢政辦發〔2021〕4號
  • 主  題  詞: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邢臺市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邢政辦發〔2021〕4號【字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邢東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邢臺市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8日
邢臺市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19號)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自然資源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發〔2020〕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市委全會工作要求,按照省改革部署,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與縣(市、區)財政關系,形成依法規范、權責匹配、運轉高效的市與縣(市、區)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促進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為建設新時代經濟強市、美麗邢臺,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協同聯動,形成合力。在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總體框架下,按照省改革方案要求,通過明確市與縣(市、區)財政事權,落實市與縣(市、區)政府自然資源領域支出責任,以全市性或跨區域的自然資源事務作為重點,適度加強市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充分調動縣(市、區)保障本行政區域內自然資源領域公共服務的積極性,形成全市自然資源事務財政保障強大合力。
  堅持科學規范,厘清邊界。遵循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一般規律,把握自然資源領域特點,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合理確定政府提供自然資源領域公共服務的范圍和方式,對應由政府承擔支出責任的自然資源領域事務,切實承擔責任,實現權責匹配。
  堅持分類施策,穩妥有序。對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劃分較為科學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事項,進行規范;對現行劃分有遺漏的事項,補充完善;對現行劃分不清晰的事項,予以明確;對屬于改革范疇的事項,根據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進展情況及時調整。
  二、主要內容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分別劃分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產權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生態保護修復、自然資源安全、自然資源領域災害防治、自然資源領域其他事項等七個方面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
  將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組織工作、監管、匯總及相應的信息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市級地理信息服務與管理,市級衛星導航基準服務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安全監管,原橋西區、原橋東區和開發區、邢東新區的基礎測繪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組織實施、監管、成果上報及相應的信息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屬地行政區域內經濟發展急需的重要礦產資源勘查,縣級負責的基礎測繪及相應的信息系統建設、地理信息服務與管理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區域性水、森林、草原、濕地和地理國情等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組織實施及相應的信息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等事項,由承擔該調查任務單位的同級財政予以保障,上級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自然資源產權管理。
  1.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將市級政府部門負責的不動產登記和權籍調查及相應的信息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市級政府受中央政府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市級政府部門負責的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等事項,市級政府部門在開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不動產登記、權籍調查及權屬爭議調查處理過程中存在跨區域、接邊、重合等情形的,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政府部門負責的不動產登記和權籍調查及相應的信息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縣級政府受中央政府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縣級政府部門負責的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2.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和權益管理。
  將市級政府受中央政府委托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統籌管理,法律授權市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特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等事項,市級負責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清查統計、價值評估、資產核算、考核評價及資產報告、資產負債表編制等具體管理事務,自然資源政府公示價格體系建設和等級價格監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和動態監測,自然資源市場交易平臺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政府受中央政府委托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統籌管理,法律授權縣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特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等事項,縣級負責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清查統計、價值評估、資產核算、考核評價及資產報告、資產負債表編制等具體管理事務,自然資源政府公示價格體系建設和等級價格監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和動態監測,自然資源市場交易平臺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三)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
  1.國土空間規劃。
  將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相關規劃、戰略和制度明確由市級落實的任務,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的劃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及以下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相關規劃、戰略和制度明確由縣級落實的任務,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的監督實施,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2.國土空間用途管制。
  將市級土地年度利用計劃管理、土地征收轉用監督管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監督管理、土地預審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土地年度利用計劃管理、土地征收轉用管理和具體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監督管理、土地預審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四)生態保護修復。
  將生態保護修復、國土綜合整治,歷史遺留、責任主體滅失的礦山生態修復,歷史遺留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的生態修復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生態受益范圍跨縣域的,實行市級統籌,按各縣受益情況及需修復范圍、工程內容分攤承擔相應支付責任。
  (五)自然資源安全。
  將市級負責的礦業權監管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納入省級綠色礦山建設儲備庫的實地檢查,地質及地理信息資料管理,國家版圖與地理信息安全,永久性測量標志保護,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管理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全市耕地占補平衡及糧食產能提升確認為市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其中土地整治投資資金由項目所在縣級財政承擔,涉及市級項目驗收核實費用由市級財政承擔。將市、縣(市、區)行政區域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實施確認為市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其中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管理、區片價更新和耕地質量更新等工作由縣級財政承擔,涉及市級匯總審查、評價等工作由市級財政承擔。
  將縣級負責的礦業權監管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綠色礦山建設管理,地質及地理信息資料管理,國家版圖與地理信息安全,永久性測量標志保護,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管理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六)自然資源領域災害防治。
  將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重點區域綜合整治,確認為市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將中型及以下地質災害綜合治理,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轄區范圍內(信都區、襄都區、任澤區、南和區、開發區、邢東新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將其他縣(市)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承擔支出責任。
  (七)自然資源領域其他事項。
  將研究制定自然資源領域市級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劃、政策、標準、技術規范等,自然資源領域督察、實地核查、季度衛片執法檢查、重大或跨縣域案件查處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研究制定自然資源領域縣級及以下規劃、政策等,本縣(市、區)涉及到的自然資源領域督察核查、整改,季度衛片執法檢查、整改,一般案件查處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對于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階段涉及的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有關事項,確認為市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對于小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階段涉及的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有關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重要內容,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市與縣(市、區)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支出責任,堅持將自然資源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合理安排預算,確保職責履行到位;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加強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自然資源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各縣(市、區)要根據本方案,合理界定縣級與實行分稅制鄉鎮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強化統籌協調。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與自然資源領域重大改革有機銜接、協同推進,適時健全完善、動態調整。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適時修訂完善自然資源相關規章制度,促進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本實施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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