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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000014349/2021-00060
- 主題分類:建議提案
- 發布機構:市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2021-05-29
- 名 稱:對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1111號建議的答復
- 文 號:邢政建議字〔2021〕第23號
- 主 題 詞:
對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1111號建議的答復
邢政建議字〔2021〕第23號【字號:大 中 小】
周培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農民工討薪難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嚴格執行工人保證金制度。任何企業和工地開工前必須足額繳納工人工資保證金,消除拖欠工資的資金隱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稱條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試行,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應當說條例的出臺,尤其是“保證金制度”可以說是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了資金保障。從條例試行以來,我們相關職能部門嚴格落實“保證金制度”充分利用保證金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但是,由于鄉鎮以及鄉村建筑項目,落實保證金制度尚待加強。下一步,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鄉村建筑領域的督導,使每一個建筑項目按規定存儲保證金,全面發揮保證金的重要作用。
二、強化基層執法監督力度和聯合執法的順暢,規范執法程序。一旦認定拖欠違法事實,堅持1個月內從保證金內下撥拖欠的工程款。就建議中提出的上述“加強聯合執法,從快撥款”的建議,也是我們正在努力做的工作。為了實行聯合執法,我們各地均已成立了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的“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壓實責任。該小組定期召開調度會聽取意見建議,總結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關于保證金從快支付被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我們基本能做到“一旦認定拖欠違法事實,及時動用保證金支付被拖欠農民工的工資”。
三、依法嚴厲打擊惡意拖欠和惡意討薪者。依法嚴厲打擊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是我們的一項政治責任,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更是我們的一項法定職責。對此,我們對惡意欠薪行為實行“零容忍”,對一些惡意欠薪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堅決打擊,絕不姑息。對于惡意討薪行為,我們同樣依法依規處理。
邢臺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