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頁>政府文件

  • 索  引  號:000014349/2021-00030
  • 主題分類:其他
  • 發布機構:市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2021-05-24
  • 名       稱: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邢臺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文       號:邢政發〔2021〕2號
  • 主  題  詞:

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邢臺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邢政發〔2021〕2號【字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邢東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邢臺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21年5月7日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邢臺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         

 

  邢臺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推動政務信息資源創新優化,促進業務協同,避免重復建設,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依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國發〔2016〕51號)和《河北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規定》(省政府令〔2015〕第5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以下統稱機關單位)政務信息資源的目錄編制、交換共享和應用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政務信息資源,是指機關單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文件、資料、圖表和數據等各類信息資源,包括機關單位直接或通過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權管理的和因履行職責需要依托政務信息系統形成的信息資源等。 

  第四條  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應當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遵循需求導向、統籌管理、無償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負責本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方面的重大事項,整合各類政府信息平臺,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 

  第六條  縣級以上政府應確定本級負責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的牽頭單位(以下統稱信息共享牽頭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推動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共享體系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以下簡稱共享平臺)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對接,依法行使政務信息資源統籌管理權,負責政務信息資源的授權開發等工作。 

  第七條  市政府確定市大數據發展中心為市信息共享牽頭單位,負責市級共享平臺的建設管理、應用培訓、運行維護、日常監測,承擔制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制度、數據標準、技術規范的行政輔助工作。通過市級共享平臺實現全市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管理和數據的匯聚、共享、開放和利用。 

  第八條  機關單位應當按照本級政府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的總體安排,做好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編制、更新和維護工作,提出共享需求、提供共享信息。 

  第九條  市信息共享牽頭單位要根據信息化發展規劃,按照集約高效的原則,統籌市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共享平臺建設,推進本級和上下級機關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 

  各縣(市、區)政府原則不再新建本級共享平臺,應當依托市級共享平臺開展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已建設完成的需與市級共享平臺對接。 

  第十條  機關單位一般不得新建跨部門、跨領域的獨立交換共享設施。已有的各類交換共享設施應當實現與共享平臺的對接。機關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化工程項目不支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除涉密等特殊項目以外,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建設,財政部門不得安排建設資金。 

  第十一條  機關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管理制度,明確管理人員,設置共享平臺前置交換系統,實現與共享平臺之間的有效聯通,部門業務數據庫與前置交換數據庫的同步更新。 

  第十二條  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由各級財政資金予以保障。 

  第二章   政務信息資源目錄 

  第十三條  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應當采用統一標準,包括信息名稱、存儲格式、共享屬性、提供方式、使用范圍和用途、更新頻度、共享期限等內容。 

  第十四條  市信息共享牽頭單位按照一數一源的原則,指導機關單位編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確保政務信息來源的一致性和準確性。市級機關單位應當依照法定職責,編制本系統、本單位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報市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備案,納入全市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管理,并按相關規定發布。 

  縣(市、區)機關單位應當依照上級機關單位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本系統、本單位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報本級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備案,納入本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管理,并按相關規定發布。 

  第十五條  機關單位應對本部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進行動態管理,定期維護,及時更新,并將更新后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及時報本級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備案。 

  機關單位因機構改革或者法定職責調整等事項,需要變更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內容的,在有關法律法規作出修訂或行政管理職能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更新本部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并將更新后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報本級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備案。 

  第三章   政務信息資源共享 

  第十六條  政務信息資源按共享類型分為無條件共享類、有條件共享類和不予共享類。 

  可提供給所有機關單位共享使用的政務信息資源屬于無條件共享類。 

  可提供給相關機關單位共享使用或僅能夠部分提供給所有機關單位共享使用的政務信息資源屬于有條件共享類。 

  不宜提供給其他機關單位共享使用的政務信息資源屬于不予共享類。 

  納入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管理的政務信息資源,除涉及國家秘密和安全以外,原則上應通過共享平臺向有共享需求的機關單位無償提供,并保證準確、完整、及時;列入有條件共享類和不予共享類的政務信息資源,必須由機關單位提供法律、行政法規或黨中央、國務院政策等依據,并經信息共享牽頭單位認可,無充分依據,不得拒絕提供政務信息資源;因政務信息資源是否屬于國家秘密產生爭議的,由保密部門依法確定。 

  第十七條  人口信息、法人單位信息、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息、電子證照信息等基礎信息資源的基礎信息項是機關單位履行職責的共同需要,必須依據整合共建原則,通過在市級共享平臺集中建設或通過接入共享平臺實現基礎數據統籌管理、及時更新,在機關單位間實現無條件共享。 

  第十八條  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同一主題領域,由多個機關單位共建項目形成的主題信息資源,如健康保障、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價格監管、能源安全、信用體系、城鄉建設、社區治理、生態環保等,應通過共享平臺予以共享。主題信息資源目錄由主題信息資源牽頭單位負責編制并維護。 

  第十九條  有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需求的機關單位,應當根據履行職責需要與政務信息資源提供單位進行協商,填寫《數據需求申請表》,確定具體共享內容,向本級信息共享牽頭單位提出申請,信息共享牽頭單位應按照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要求,通過共享平臺實現信息共享。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信息共享牽頭單位應當制定共享平臺的授權管理制度,并負責對使用共享平臺的機關單位實施授權管理,組織開展共享平臺使用管理培訓;機關單位應當明確分管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的領導、信息共享責任人、技術實施責任人,報本級信息共享牽頭單位。 

  第二十一條  按照“誰經手,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授權權限,通過共享平臺獲取并依法依規使用履行職責需要的政務信息資源,同時要加強政務信息資源使用全過程管理,禁止販賣或者散布獲取的共享政務信息資源。 

  第二十二條  機關單位對獲取的共享政務信息資源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和時效性有疑議的,應當告知提供該政務信息資源的機關單位,協商修正有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信息共享牽頭單位應當對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過程進行監測記錄,分析有關數據,并將監測分析結果定期通報機關單位。監測分析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有關機關單位予以解決。 

  第二十四條  信息共享牽頭單位應當會同公安、保密等部門,建立健全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安全保障制度,做好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安全保障工作。共享平臺的運行維護管理單位具體負責共享平臺的安全保障工作,其他機關單位負責其使用的共享平臺前置交換系統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在保障安全和保護隱私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政務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制度,制定開放共享標準,推動政務信息資源有序開放共享,為區域協調發展、城鎮化和智慧城市建設等提供數據支撐服務。 

  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合法利用政務信息資源的開放共享數據,進行合作開發和綜合利用,開發各類便民應用,開展大數據應用示范,實現公共服務的多方數據整合共享、制度對接和協同配合。 

  第二十六條  對在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政府可以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七條  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對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開展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情況定期向本級政府報告。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機關單位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機關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其他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規定建設跨部門、跨領域的交換共享設施的; 

  (二)違反本規定批準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信息化工程項目的; 

  (三)未按規定編制、更新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 

  (四)未按規定通過共享平臺無償提供共享政務信息資源; 

  (五)販賣或者散布獲取的共享政務信息資源的; 

  (六)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國家、省派駐本市管理機構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  本辦法規定政務信息資源涉及國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文件解讀:關于《邢臺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彩88app-彩88欢迎您